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035102)
本专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一)基本要求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循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具备在涉外活动中使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能较为熟练地进行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二)具体要求
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
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
熟练运用法律解释方法,具各在具体案件中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掌握诉讼主要程序,熟练从事法律事务代理和辩护业务;
熟练从事非诉讼法律实务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和管理;
熟练掌握法律文书制作技能;
具有处理涉外法律实务的能力,掌握一定的国家安全法治与国际法专业基础知识和分析处理相关事务的能力。
学制两年,授予法律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