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拟录取硕士生政审和调档通知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现将我校拟录取硕士生政审和调档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政审事宜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请考生自行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录取政审表》(不可更改任何表格形式),并将政审表交相关部门如实填写、盖章:应届本科生到本科就读学校或学院思政部门办理;有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在工作单位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暂无工作单位的历届生到街道、居委会、村组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办理。
我校不再办理政审通知函邮寄事宜,如确需书面纸质政审通知函的,请来电提出申请。
定向就业考生除需下载政审表外,还需下载《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并按照相关要求签署定向就业协议书。
2、调档事宜
考生报名信息中通讯地址为北京的拟录取考生请于5月18日—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我办直接领取调档函(我办地址:国际关系学院教学楼115室),领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如他人代领须出示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过时不候。如因考生不按时领取材料以致影响录取,由考生负责。
通讯地址为京外的,我校将于5月20日前向考生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调档通知函。需要更改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的考生请于5月19日17:00前通过电话告知。如因通讯方式原因无法送达以致影响录取,由考生负责。
定向就业考生无须办理调档事宜。国际关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我办直接办理政审及调档手续。
3、时间安排
考生须于5月30日前将政审表和定向就业协议书(定向就业考生)寄达我校研招办,建议使用EMS或顺丰邮寄。我校收到政审表和定向就业协议后(定向就业考生)且政审合格,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批准后,我校将于6月上旬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考生档案请于7月4日前由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将信息完整的档案归齐后通过机要通信寄送至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过时不到,有可能影响其录取。
4、邮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研招办 邮编:10091
电话:01062861184
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