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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发布日期:2026-06-08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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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与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2026年博士研究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办法

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者,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 基础科目×20% + 外国语×20% +专业科目×10% + (专业面试×70% + 外语面试×30%)×5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替考行为、或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经复查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录取。

二、监督管理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若招生过程出现争议,考生本人可向研招办提出申诉。

联系电话:010-62861681;联系人:黄老师

监督电话:010-62861357

电子邮箱:boshizhaosheng@uir.edu.cn

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uir.cn/

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国际关系学院

邮编:100091

国际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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